伊春市社保局制定出台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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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为了更好地调动全市社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规范管理方式,这个局按照“科学合理,突出重点,便于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伊春市社会保险系统干部职工考核办法》,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每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比。考核内容分为工作纪律、工作实效、政治和业务学习、文明服务、信访、环境卫生、备品使用、安全保卫、车辆使用九大项,每项都明确了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规范了管理制度和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科学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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