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宣传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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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本报讯(陈亮)为大力宣传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0月16日,团市委联合市司法局、市教育局、伊春日报社、伊春区团委、大明府钟表眼镜有限公司等单位在大商集团伊春百货公司门前举行了《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统一宣传日活动。
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和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统一搭设了宣传台,市直各院校团委、伊春区各中小学统一制作了宣传展板,准备了宣传资料。活动现场通过发放传单、播放宣传片和法律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对《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实施进行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读本500余册,宣传单10000余张。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10月17日,团市委还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在《伊春日报》上刊发竞赛试题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大明府眼镜杯《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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