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党组作出开展向金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伊春日报消息(本报记者)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事迹,弘扬先进精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励广大国税干部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日前,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作出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向金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决定说,金华同志生前系乌伊岭区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79年6月参加税务工作,先后任税收专管员、乌伊岭国税分局治安派出所所长和乌伊岭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因患***症医治无效,于2009年5月不幸去世,终年48岁。在多年的工作中,他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政治要求。金华同志病重期间,市局领导曾多次提出要在生活和工作上对他给予照顾,也曾提议全系统国税干部为他捐款治病,都被他婉言谢绝了。直至病逝的前几天,他还强忍病痛,坚守岗位,高质量、超负荷地完成工作任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国税干部树立了榜样。
向金华同志学习,就是学习他艰苦奋斗、公而忘私、甘于付出、不求索取的无私奉献精神;学习他踏实苦干、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事业至上的爱岗敬业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严格自律、襟怀坦荡、淡泊名利的廉洁奉公精神;学习他铁面无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公正执法精神;学习他古道热肠、与人为善、解危济困、倾心帮扶的助人为乐精神;学习他抗争病魔、知足达观、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乐观向上精神。
金华同志是全市国税系统继孟凡贵同志之后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全市各级国税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大力弘扬金华同志精神,把金华同志作为一面镜子、一把尺子,对照衡量,明确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实际行动推动伊春国税事业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