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分局协查发现一种假冒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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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近日,伊春市局三分局在药品监管工作中,加强药品外包装、品名、规格的检查。执法人员在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时发现标示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70101 0071和批号为070101 0058,批准文号为61021588的两批榾舒TM抗骨增生片,这两批邻近批号药品的外包装存在差异。发现疑点后,执法人员向该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复函证实批号为070101 0058的榾舒TM抗骨增生片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为假冒药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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