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放假通知
根据《***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精神,市政府决定2009年元旦放假3天(1—3日)。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