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3月17日,伊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主管环保工作的行政领导、环保局(科)长,有关企业主管领导,市属、省属、中属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2008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伊春林管局副管局长程洪胜作***,伊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庆铁作了题为《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市建设提高伊春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工作报告,总结了2007年全市环保工作,部署了2008年全市环保工作任务,会议表彰奖励2007年度生态市建设、县(市)区、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签订2008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市人大副主任霍明瑜、市政协副主席姜海涛出席会议,市长助理丛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07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四条主线开展工作。一是生态市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完成了各项年度生态指标,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及生态细胞工程建设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全市受保护地区比率超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基本完成。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5%的情况下,完成了省下达的化学耗氧量等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三是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区两级政府公开处理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全市开展了松花江流域涉水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四是污染防治和环保基础建设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环保总投入占GDP比例达到1.89%,对上争取到位环保项目资金创新高。五是城市环境稳定改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保持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增加,为360天,位居全省第一位,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程度较高。
会议强调,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推进环境保护“三个转变”和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污染减排计划的攻坚之年。全市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建设生态文明,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坚持环保优先、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市建设,认真解决环境民生问题,全面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素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会议确定,2008年全市环保工作具体目标是:污染减排目标化学耗氧量削减880吨(存量),二氧化硫削减1354吨(存量);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0%,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6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345天。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5分贝,电磁辐射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市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林场所14个,标兵单位10个。
会议要求,2008年全市上下要着力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经济增长产生的增量,强力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淘汰落后设备促进污染减排,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快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二是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成生态市建设年度计划,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三是以流域污染防治为重点,防止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持出界断面水质稳定,落实好“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政策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四是以解决环境民生问题为重点,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控制扰民污染。保护居民饮用水安全,继续开展低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加强辐射环境安全和危险废物管理。
五是以环保目标考核为重点,建立有效的监督参与机制。完善与强化环保参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督机制,是构建公众参与机制。
六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多维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努力增加环保投入,提高环保监测、信息、科技水平,深化环境宣传教育,抓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环保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