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启动共建绿色军营(警营)活动
4月份,伊春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双拥办、伊春军分区政治部、武警伊春市支队、武警伊春市森林支队、武警伊春市消防支队、武警伊春市边防支队8家部门和单位共同启动了共建绿色军营(警营)活动,联合印发了通知文件,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将环境教育融入军队的现代化建设,推动全社会环境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此次活动以双拥工作为平台,成立了伊春市共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计划从2009年至2012年,在全市驻军中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教育,使部队干部战士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有一个普遍的提高,使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部队的现代化建设中,使80%以上的参建部队和单位达到共建标准。
军民共建绿色军营(警营)活动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营区的环境文化建设、营区的基本环境建设、官兵的绿色行为和共建活动档案管理。活动中,军营(警营)生活、训练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生活、训练垃圾分类回收,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不影响周边环境的标准内,燃烧锅炉烟尘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环保设施技术先进、完好并保持正常运转,营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舒适,环境文化宣传措施到位,利用营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警示教育牌、提示牌和壁画、雕塑等设施营造“绿色营区”共建氛围,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利用营区活动站或阅览室、礼堂等,举办讲座、播放音像资料、传阅环保图书和举办小型图片展等活动,不定期地向官兵介绍环保健康生活小常识,讲授通俗易懂的环境科学知识等,官兵环境意识较高,使用环保型商品,自觉保护环境。
共建活动由省统一进行“军民共建绿色军营(警营)”活动的命名表彰,统一称谓为:“军民共建绿色军营(警营)先进单位”“军民共建绿色军营(警营)先进个人”和“军民共建绿色军营(警营)试点单位”。考核依据省相关部门印发的《绿色军营(警营)共建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条件、共建工作机制、节能减排和减少污染、营区环境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保护参与意识、特色营区等几个方面。
通过开展军民共建绿色军营、警营活动,将使官兵的环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知识得到进一步增加,军营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使部队建设既适应未来现代化战争的需要,又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求。使我们的军队成为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生力军,使我们的战士成为高素质的军地两用人才,为新时期军队工作和军警民共建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