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政府召开2017年第三次常务会议
7月26日晚,县长刘杰主持召开2017年第三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十八个专项实施方案等项工作汇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辉、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书磊、夏春茂、副县长吴方程、赵广鹏、张同峰、宋涛、杜志平、张文京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胜、县政协副主席耿树启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十八个专项实施方案、关于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关于取缔全县范围内七家砖瓦窑企业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打击各类违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方案等项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上述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时刻绷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这根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抓好18个专项工作落实,结合易县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易县的大气污染治理年度任务目标,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对房地产遗留问题,要抓住机遇,下大力解决。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执法部门要敢管,真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坚决对违规行为处理到位。要齐心协力,敢于碰硬,合力攻坚,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砖瓦窑企业取缔工作和违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格处理,严厉打击。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措施保障,依法依规操作,保质保量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下狠手,出重拳,借势而为,形成打击违法的强大声势。要把政策讲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制定具体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打出成效,打出声势,确保此项工作收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