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就全市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答记者问
□保定日报记者 王贺亮 12月13日,我市召开关于全市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全市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请问交警部门是如何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查扣的超载车辆,按照超载比例分别处以3至6分的扣分和300至1500元的罚款,同时对于私自改变车身结构的车辆,处以500元罚款并恢复原状。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超载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 问:此次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治超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依法严管,精准治超,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此次行动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综合治理”原则,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各方联合行动”总体要求,落实地方政府源头治理责任,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问:本次活动开展后,高速交警对超载车辆是如何处置的? 答:对合法装载车辆积极引导驶入。对超载1吨以内的超载货运车,发放高速治超宣传材料后进行劝返;对超载1吨以上的,由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引导至安全地带,填写《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车辆移交单》,由地方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联合治超站。 问:高速公路联合治超工作职责如何分工? 答:属地政府负责协调组织属地联合执法力量、高速路政、高速交警组建高速公路联合治超队伍,在高速经营管理单位的配合下,指挥开展高速公路联合治超行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负责引导至属地固定治超站点,进行检测、处罚和卸载,组织属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带车、领车、头车闯岗现象。高速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发现、掌握、提供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及时向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配合高速联合执法人员拦截超限超载车辆,配合疏导滞留、聚集车辆,配合维护高速公路和收费站点交通秩序。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负责维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秩序,拦截及引导高速超限超载车辆,登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证及司机驾驶证等信息,维护路面执法工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