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6月13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约谈会精神,迅速整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集中攻坚,全面发力,有效整治散煤、“散乱污”企业、油路车和扬尘等污染并取得实效,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和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问题,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结合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账督办,攻坚破难,逐一销号,全力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上级移交通报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快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监督执法,确保8月底前实现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指标同比双下降,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和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防治任务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任务 (一)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迅速扭转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被动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精神,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以空气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底线,对全市大气污染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力,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治理,扭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以铁的意志和铁的担当坚决完成整改任务,迅速扭转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同比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 (二)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和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我市的问题,重点开展九个整改专项行动 1.开展煤质管控整改专项行动。将全市划分为“三个战区”,即“双代”战区、平原战区和山区战区,分别由一名市领导挂帅,靶向治理,从严管控,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强化供应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和督导行动,二是开展暗访督查行动,三是开展集中宣传行动。“双代”完成区域确保散煤清零,清苑、涞水、阜平、高阳、蠡县等非双代区域全部燃用洁净煤。 (1)切实加大洁净煤保供力度。迅速向有关县(市、区)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洁净煤保供精神,指导和督促各地对今年洁净煤保供工作早安排、早动手。在市洁净煤保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散煤治理和洁净煤推广采取“战区化”模式和精准化推广。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保供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专人专班,定期研究,定期调度。8月底前完成2019年采暖季洁净煤保供工作方案。重点抓好7个市直有关部门和15个县(市、区)县级领导牵头的洁净煤保供工作机制的建立运行。对15个县(市、区)进行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乡、到村、到户;对问题整改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告、月调度,每月一会诊、定期“回头看”。在抓好18家型煤企业保供的同时,督导全市47家有资质的煤炭经营企业全部经营洁净煤,确保冬季取暖居民生活足量使用洁净煤;结合散煤治理工作,对各相关县(市、区)特别是清苑、涞水、阜平、高阳、蠡县等重点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 同时按照洁净煤托底政策,开展除改气、改电不能覆盖区域的确村确户洁净煤需求情况摸底;研究制定市级洁净煤财政补贴方案和分解任务,协调省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上级部门筹备支持资金,按财政渠道支持我市洁净煤保供工作。 (2)提高散煤销售企业煤质抽检效率,确保散煤销售企业煤质检测全覆盖。对抽检不合格的散煤就地查扣,并及时依法处置,抽检和处罚结果及时公示。各县(市、区)共建立74个煤炭检查站(其中包括9个煤炭联合巡查队),检查过往运煤车辆来源去向及合格证明。建立劣质散煤处置机制,对于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依法快速处理,防止重新流入市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散煤强化治理三年作战计划,特别是阜平、涞源、清苑、涿州、安国7月底前要制定印发散煤强化治理三年作战计划。结合组织推动、管控开展、举报受理、经费保障等情况,加强对各县(市、区)散煤管控“百日会战”综合考核。 2.开展气代煤电代煤整改专项行动。针对列入2018年改造计划后未实施改造的清苑区、满城区1.5万户整改任务,分两批进行整改落实。第一批两区分别安排7150户、2141户,已全部完成,剩余户列入第二批改造计划,从讲政治、顾民生的高度,压实县、乡、村和燃气企业责任,卡住时间节点,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方式加快工程推进。市派出专项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严督实导,定期调度,结合2019年度双代任务完成情况验收,组织对两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和问题回头看,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各有关县(市、区)积极推进列入2019年双代计划的工程实施,确保安全完成双代任务。 积极筹集、及时划拨和规范管理市、县两级清洁取暖补助资金。按照中央“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要求,确保不出现社会不稳定现象,确保“双代”用户在2019年供暖季不出现散煤复烧现象,提高群众用气用电取暖积极性,市级在2019年统筹各项资金,尽全力保障“双代”实施和运行。在供暖季后(4、5两月)对“双代”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或审计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督导整改。 (1)化解2017、2018年市级补助资金缺口。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二是争取政府债券限额;三是视市级财政可承受能力,每年预算安排部分资金。按债务相关政策,用5-10年还清历史欠账。 (2)做好2019年“双代”资金保障工作。2019年,市级“双代”补助资金6.11亿元确保100%保障到位,其中市级运行补助4.47亿元保证100%到位(含2017年享受补贴户数63.48万户、2018年完成23.98万户在2019年供暖季运行补助4.08亿元;2019年第一批计划数7.73万户测算运行补助0.39亿元),坚决不让群众因市级补助不到位产生散煤复燃;2019年工程设备款1.***亿元,积极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蓝天基金使用政策和方向予以解决。 (3)做好“双代”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用户。按照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双代”资金使用管理,在出台《保定市农村地区县级“双代”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双代”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在2019年10月底前印发各县,确保“双代”补贴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4)对全市“双代”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在供暖季后(4、5两月)对“双代”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督导整改,确保实现绩效考核目标。 3.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攻坚专项行动。对清苑区东吕村400余家起重机械制造企业等产业集群,全市统一“散乱污”企业和集群整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地方责任和电力部门责任,证照不全的违法企业不得供电,压实乡镇环保所和网格员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协调解决问题,全面监管,立体化整治,确保7月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动态清零。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今后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4.开展重污染企业搬迁专项行动。按照管住新增、搬迁分散、关停落后、发展新兴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改善城市大气环境。2019年确保完成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退城搬迁。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东风路厂区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搬迁,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确保不可恢复生产,相关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生产原料和生产厂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理处置,达到环保和安全要求。加快推进乐凯集团化学公司、保定太行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搬迁;市定城区老工业区的河北保定酒业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槐茂有限公司、保定维尔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京保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家企业加快启动异地搬迁或就地转型升级,确保按计划完成搬迁。 5.开展工业企业和园区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借鉴廊坊市文安县和沧州市泊头市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典型经验,按照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推进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清洁化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厂区裸露土地参照园林绿化要求进行绿化、硬化处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落后治理工艺。开展VOCs专项治理,实行“一企一策”,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迅速制定实施《保定市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试行)》。对工业炉窑实施分类整治。淘汰装备简易落后、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加大天然气、电、轻烃、醇基燃料、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利用,鼓励工厂余热、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供热等进行替代。对列入提标改造的加大整治力度,达到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及有关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实施停产治理。 推进企业排污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绩效水平动态排名体系,树立“绿色节能标杆”企业。对排名高的优先保障,排名中等的相对控制,排名末位的严格限制的原则,依法依规的对企业实施差异化产量指标政策和秋冬季差异化停产限产政策等,形成行业内“你追我赶、对标看齐”的局面,加快推进企业绿色节能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6.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企业摸排调查。无牌照机动车清零。加大机动车非法改装打击力度,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报废车进行溯源追责。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物流企业、工矿企业、林业园林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扎实推进路检路查和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具备条件的要抽查柴油、车用尿素质量和使用情况。按上级部署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车的淘汰工作。 7.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市级督导、部门监管、县级实施的专项整治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清苑区、唐县等周边区域油品质量管控力度,坚决打赢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各地各相关部门压实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非法加油站(点)排查,问题拉单挂账,整改限时清零,对甄别核实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制售非标油品”等违法行为,查到底,铲到位,治到根,逐个验收销号,加大油品质量涉案人员处理、非法站点取缔、黑加油车查扣、加油站油品抽检工作力度。7月底完成黑加油站(点、车、库)清零,再发现的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问责一起、公安立案一起。增加现有正规加油站油品抽检频次,加大制售非标油品问题整治力度。进一步审查、追溯劣质油品来源。 8.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建筑施工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进一步落实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安装及联网工作,每个工地要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要求,原材料储备区应密闭或覆盖储存。加大道路扬尘整治力度,开展国道、省道周边停车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加强道路扬尘、工业料堆扬尘综合整治。完善县(市、区)城区扬尘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9.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及时印发实施。完善预警分级标准,细化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启动流程,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按照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的预报、研判和会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措施。对唐县力民建材加工、宏强建材,望都县腾源混凝土搅拌、鑫源混凝土搅拌、腾飞压铸器件厂等企业均未严格落实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措施严厉处罚。严格按照省要求确定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免于停工、停限产名单》,10月底前《免于停工、停限产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报省大气办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迅速、扎实整改当前存在问题。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一号工程,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统筹部署、调兵遣将、排兵布阵,全过程参与谋划、组织、推动、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15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分别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精准研判形势,强化责任监督,及时调度进度,加大力度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行各业主管部门都要落实“一岗双责”,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部署,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任务。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和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作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坚决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强化执法监管。要在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采取在线监控、随机检查、夜间抽查、卡控治理等多种形式,开展高强度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立查立改,确保按目标、按时间、按进度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通过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分行业、分重点地展开重点巡查督导和执法检查。加大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以属地防控力量为主体,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巡查执法,消灭焚烧隐患;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要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相关执法机构在整改推进和百日攻坚行动中,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督促、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履职,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查代刑。 (四)落实资金保障。完善居民取暖用气用电定价机制和补贴政策,将居民煤改气气量纳入居民用气指标,执行居民门站价格。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筹集和及时划拨,规范使用管理。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及全面达标排放所涉及排查、培训、监管、考核等相关费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环保企业,实施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政策。各县(市、区)应督促项目实施进度,落实配套资金,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五)强化考核问责。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健全以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统一、正向激励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考核问责体系,及时制发全市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方案并实施年度考核。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移交和通报问题整改的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宣传发动。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命运、齐努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引导绿色生产。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出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对具有典型意义的负面问题和执法案例,要按照把握舆情、回应群众关切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曝光典型案件,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发挥网络举报和环保志愿者作用,引导公民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宣传、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构建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 保定市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问题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迅速整改生态环境部约谈我市通报问题,深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全面整治散煤、“散乱污”企业、油路车和扬尘污染并取得实效,尽快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被动局面,市委、市政府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聂瑞平、市长郭建英同志共同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领导肖占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洪汛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肖宝元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彦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另外下设15个整改专项推进组,组长均由市级领导担任,组织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双代”工程建设推进组 组长:肖占乐 副组长:侯晓平、师国利 工作职责:持续推进省定各县(市、区)“双代”工程建设。 二、劣质散煤管控推进组 组长:王月衡 副组长:顾锁群、肖明旺,曹谦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三、洁净煤保供推进组 组长:李俊岭 副组长:侯晓平、方砚峰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洁净煤推广工作。 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组 组长:肖占乐 副组长:肖宝元 工作职责:推进工业企业和园区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实现 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工业企业和园区清洁化整治推进组 组长:罗德强 副组长:王东江、肖宝元 工作职责:加强工业企业和园区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 等过程管控,提升厂区环境质量。 六、劣质油品及黑加油站(点、车、库)打击整治推进组 组长:孙其军、郑建军、王月衡 副组长:顾锁群、许红琳,戴红卫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七、散乱污企业整治推进组 组长:肖占乐、郑建军 副组长:肖宝元、刘景立,曹谦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现“散乱污” 企业动态清零。 八、无牌照机动车打击整治推进组 组长:郑建军 副组长:曹谦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无牌无照机动车专项整治。 九、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整治推进组 组长:肖占乐 副组长:肖宝元、师国利、肖明旺、丰世敬、杨宝昌,曹谦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 十、重型货车管控整治推进组 组长:郑建军 副组长:肖宝元、肖明旺、丰世敬,曹谦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型货车专项整治。 十一、扬尘污染治理推进组 组长:张志奎 副组长:师国利、丰世敬、肖明旺、陈绍辉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扬尘污染管控。 十二、应急预案修编推进组 组长:肖占乐 副组长:肖宝元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十三、考核问责工作推进组 组长:李双喜、杨建文、傅君佳 副组长:赵忠明、钱君杰、卢彦芬 工作职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督导、问责,组织开展 考核问责工作 十四、舆论宣传工作推进组 组长:杨宝东、肖占乐 副组长:贡希强、肖宝元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约谈通报问题整改和大气 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宣传报道工作。 十五、重污染企业搬迁专项推进组 组长:罗德强 副组长:王东江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污染企业搬迁的整改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