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法官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
“我决心以这次履职评议为新起点,进一步振奋精神,依法履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安新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里,该县5名法官、3名检察官近日接受了一场特殊的“考试”,这是安新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并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评议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为保证履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履职评议实施方案》,并会同“两院”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了首批参加履职评议的法官、检察官。通过述职和投票测评,8名被评议对象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其中3名同志全票通过。履职评议结果将书面转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官、检察官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