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专项清查成效显著
一是自查整改到位。采取企业自查的方式,对房地产行业经营过程中尤其是销售不动产环节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缴纳情况及建筑业应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5年7月31日。二是全面监控到位。充分发挥“参谋部”和“情报站”的作用,做好全县税源分析比对工作,及时建立重点税源、重点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和监控台账,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涉税信息及时准确的掌握,通过有效的分析与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帮助税务干部规避执法风险。三是重点稽查到位。抽调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税务干部,坚持“账务检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采取全部调账、集中食宿、混合编组、交叉检查、存档考核的工作方法,进行全面检查,清查面达到100%。四是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税收专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积极申报纳税,按时补齐所欠税款。截止目前,涞源县地税局共查补税款46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