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件防护服多颗定心丸——我市为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事项目***回访见闻
“过一阵拆钢钉时,咱们还能得到赔付,到时候给我们打电话就行。”在船营区碧水山城小区王焕忠家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叮嘱他保险还有“后续”。这是10月27日,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推进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对市卫健委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发布的“为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事项目***回访时,记者看到的一幕。
去年年底,王焕忠出门时不慎摔伤,手术加住院花了不少钱。去年他刚好60周岁,作为失独人员被纳入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群,经过报销、理赔后,个人最终才花了2000多元。
“这个保险真好,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让我们心里觉得踏实。”61岁的王焕忠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后,“老了靠谁”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家里。“有党和政府惦记我们,有个病有个灾的,就不怕了。”
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卫健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城区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6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项目实施以来,为城区符合要求人员共购买了43621份保险,投入196万余元。全市其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可自愿参保。今年,我市已理赔特殊困难老年人***人,理赔金额共计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