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面推进意向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从财政部提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以来,吉林市财政局充分认识到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对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年末以来,吉林市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768号)要求,多措并举,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意向公开试点工作。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吉市财发〔2020〕150号),要求市级各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部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并按照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间要求、渠道和方式,加强采购活动计划性,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
二是在2020年11月末组织了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培训,在培训中,向各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区财政部门详细讲解了采购意向公开的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通过模拟操作的方式,使参训人员更快掌握系统全流程操作方法,确保2021年各单位可以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意向公开工作。
三是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夯实市本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属于必须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在采购计划备案时,要将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作为***上传至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对于***中有发布30日以上的吉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网页截图的项目,方予备案。
自吉林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以来,已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意向公开的比例为100%,为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提供了便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效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