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评审鉴定即将开始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评审鉴定工作即将开始。4月2日至30日(工作日时间),城镇职工可由参保单位向所属地人社部门申报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除灵活就业及部分关闭破产人员自行申报外,其他参保人员均由单位统一申报)。即日起,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单位可到市人社局门诊特殊疾病申报窗口(地址: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东北角,咨询电话:2013876)领取相关表格或自行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门诊特殊疾病有关通知中,其他参保人员可详询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 这些病种可以申报 患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病后遗症严重功能障碍、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心肌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肝炎活动期(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肾病综合症、慢性肾衰竭、慢性肾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高血压(合并严重并发症)、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帕金森氏病、股骨头坏死、干燥综合征、垂体瘤、原发性肺纤维化、动脉硬化闭塞症、重症肌无力、癫痫病、活动性结核病、***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脏器移植、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等病种重症的人员,可申请相应病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经鉴定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此外,每个季度末月的25日至月末(工作日时间),可申报恶性***、脏器移植、透析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等病种。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参保学生儿童,也可在此时间段申请相应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鉴定结果可网上查询 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为,两张一寸照片及相关的病历资料(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原始病历复印件;如为门诊病历需提供相应就诊证据,如挂号、交费依据和检查检验报告及诊断证明等)。 今年,市本级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结果将继续实行网上查询(凭受理凭证上的唯一编码查询)。各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后,请及时按照受理凭证上规定的时间在市人社局网站查询鉴定结果,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或复核申请,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 另外,鉴定通过的参保患者,7月1日起携带医保卡或社保卡到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使用即可,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其申报资料将建档留存备查,如有重要资料可自行备份,对未通过的申报资料请各单位及时领回,人社部门不予长期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