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4月28日,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召开,贯彻落实省、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吉林市委常委、舒兰市委书记张静辉出席会议并讲话,舒兰市市长金华主持会议。
图为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省委、吉林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到实处。要担当作为,聚焦发力,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坚持靶向攻坚,点对点地解决风险隐患。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实施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统筹推进秸秆、燃煤、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货车、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围绕卡岔河、细鳞河、水源地持续开展综合整治;在土壤环境治理方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矿山的管控,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七边”环境整治,加大对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农村“改厕”工作;在生态安全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紧盯化工原料利用企业、尾矿库、饮用水源地等高风险领域单位,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减少环境风险隐患。要抓紧编制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舒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确保污染防治和督察迎检取得实效。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落实措施解决,做到逐项工作压实责任,逐个问题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要强化调度协调,各相关部门统一步调,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考核问效,舒兰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要严肃监督执纪,对工作不落实、互相推诿扯皮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舒兰市领导骆旭东、程仁才、王新玉、薄建、董民、张建成、张宏国、李德亮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