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委常委、副区长姜洪涛主持召开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会
6月22日,昌邑区委常委、副区长姜洪涛,召集自然资源、统计、生态环境、住建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开发区总计41家部门和单位,深入部署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前,所有与会人员先后参加了国家、省、市各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视频会。
会议指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能及时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部位抗灾能力,科学评估全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能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灾害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普查成果能为全区民生发展、产业规划、灾害治理、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重要决策和支撑作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全面落实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综合风险普查,确保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要分步骤、分阶段,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从2021年5月下旬开始启动全面普查工作,到2021年12月末全区要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形成第一批普查成果;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普查工作,编织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顺利通过验收,不影响全区整体进度。重点行业部门在做好本行业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对乡镇街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会议强调: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本行业普查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步骤,确保普查工作稳步推进;要强化沟通与协作,加强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学习、多请教、多学习,掌握普查工作流程,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形成普查工作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填报调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区普查办公室要对相关单位进行全程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图为昌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