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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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1月13日,根据河北省《关于启动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1月14日至18日我市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1月13日22:0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和停限产措施,减少50%的大气污染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要全部苫盖。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不含周六、周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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