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
3月9日,昌邑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忠主持会议。副主任江泓、李富强、赵兴阁、李玉环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姜洪涛,区法院院长刘育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原满,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不是常委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区法院、区检察院干部8人次。
王庭忠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代表提出三点希望。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人大代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事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二要履职尽责促发展。紧紧围绕市“四***五”和区“一一六七”发展战略,对照区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找准职责定位,明确工作重点,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上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参与筹备换届工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使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共同的意志和行动。三要勇于担当做表率。要以开展“初心向党、一心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争做“有觉悟、有素质、有作为、有规矩”的“四有”代表为目标,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七边”环境卫生治理、“绿化江城、全民行动”等中心工作,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为新时代昌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为昌邑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