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下调市区首日减免税201万元
“我真是幸运,只过了一个周末的时间,契税比原来少缴近一半,这个元宵节我过得太开心了!”2月22日是房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下调后首个工作日,适逢正月十五元宵节,市民李女士在市房产交易中心成功办理了二手房过户手续,成为契税营业税调整后全市首个纳税人。 李女士2月初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2月19日办理房屋过户时,因售房人身份证名称与实际不符(有曾用名),未办理交易。其间恰逢政策调整,契税比原政策节省8000多元。 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住建部下发通知,于2月22日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次优惠政策的调整,对售房人和购房人节省了很大税收成本。据介绍,关于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规定家庭唯一住房必须是容积率、面积、交易单价均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新政策对容积率和交易单价已不再限定,不区分普通或非普通住房,凡是住房面积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优惠。 税率方面,对于首套住房,原政策对超过140平方米的税率是4%,新政策不再划分140平方米界限,统一规定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税率是1.5%。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税率是3%,新政策是2%。 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再区分普通或非普通住房:即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由原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政策不变,仍免征营业税。 同时,通知表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仅执行本次政策中的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暂不实施二套房契税优惠、以及营业税免征优惠。 房产税收新政实施首日,市区共办理房产交易14笔,征收契税8.1万元,优惠6.2万元;征收营业税8.8万元,优惠13.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