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核定限额的决议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2016年1月29日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康爱民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2015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核定限额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保定市2015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核定限额。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3:55: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