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集团军牵手阜平创建新时期军民共建新模式
1月29日,第38集团军军长王印芳、政委邹运明等6人不畏严寒,来到阜平县城南庄镇马兰村。“这次来,主要是了解一下去年收益,为今年农业合作社扩大规模听听大伙儿意见。”一下车,邹运明便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胡万青说明来意。随后, 6人下地、入户、看圈舍,召集村民代表座谈,一上午马不停蹄。 自2013年8月份,第38集团军“牵手”阜平县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以来,集团军实施定点对口“互助互惠”型精准扶贫,在该县城南庄镇、大台乡、台峪乡和龙泉关镇成立了4个“军援农业合作社”,投入332万元,建起6个种养殖基地,截至去年年底,4个农业合作社共产出土豆、蘑菇等各类蔬菜280余万斤,猪肉14万斤,产值700万元以上,入社的303户贫困家庭全部实现收入翻番。“扶贫要着眼提高自我脱贫、持续发展能力,不能搞救济式、慰问式的应景工程。”集团军党委认为,这种农业合作社是见效快、受益面广、管长远的新型经济实体,发展一个就能带动一片。 胡万青告诉记者,“军援农业合作社”的运营模式是:部队出资征地、建设基础设施和提供种子、种猪,贫困户自愿入社,参与管理。“没有劳动能力的五保户,直接入社,与其他入社农户一样享受年底分红。一年下来,入社农户可以分别通过地租、劳务、分红等方式受益。” “军援农业合作社”运营过程中,集团军明确专人进行技术服务保障、生产规模统筹、产品质量把关和产品销售,还不定期组织培训,让村民既有收益,也能掌握种养殖技术,带领村民走上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致富路,同时也成为新时期军民共建的一种新模式。 “我家有3亩土地,往年每亩收入600余元,一年总收入不到2000元,去年通过土地入股、劳动入股,算上租金和劳动力收入,年收入增加到6000元。”谈起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好处,马兰村62岁的村民张其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农产品销售是合作社产生经济效益的关键。集团军采取部队统购的方式,与4个“军援农业合作社”签订长期供应协议,向部队提供时令蔬菜和肉类。与此同时,还积极联系共建单位和驻地食品加工企业,帮助合作社拓展销售渠道。如今,大台乡军援农业合作社的香菇不仅注册了商标,而且已经走入市场,销路越来越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