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执法护航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按照《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 2011 年《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各类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市水政监察支队树立“提前谋划,主动工作”的意识,变“坐等报案、移交”为“主动出击”,重点对 “未批先建”“未批先变” “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凸显水政执法为水务行业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近日,我支队对李沧区某社区、市北区某机械公司、高新区某生物公司等三个未在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违法违规项目进行立案查处;会同灾害防御与水土保持事业部对李沧区城市管理局、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进行了现场约谈,督促其整改落实。
今后,水政支队将继续同灾害防御与水土保持事业部积极配合,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做好我市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保驾护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