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每年投入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创业
设立创业就业基金,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推动全民创业是今年惠民事项之一。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实施多项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投资金搭平台助推全民创业 据了解,为鼓励扶持全民创业,每年我市投入2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今后还将视情况逐年增加,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培训、实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创业平台和孵化基地建设等,引导和扶持更多人想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同时为解决创业者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不足,近年来,市人社部门共为创业者贷款筹集7120万元担保基金,发放12000笔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总额达6.65亿元,带动就业近4.5万人。 为创业者提供扶持服务平台,我市认定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保定市文翰创业孵化基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神州行医药创业孵化基地5家市级定点创业孵化基地,基地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可同时对255个项目进行孵化,现已有68个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 多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创业 除了资金投入和搭建平台,我市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创业者。 将创业政策送进大学校园,举办“创业精英培训班”活动;将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社保补贴政策人员,毕业年限延长为5年内;在国外或台港澳接受高等教育后的回国(内地)人员,凭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可比照国内(内地)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在招聘会上开辟创业帮扶专区,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贷款咨询、项目推介等服务。 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机构建设,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对符合政府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内有创业愿望的职业院校学生和已创业的小微企业主(原则上创办3年内)享受免费创业培训。 此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享受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