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标准建设服务百姓人家——我市打造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升级版纪实
今年以来,我市立足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政务环境、创新服务举措,全力打造“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升级版,努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推进“两个代办”工作常态化标准化。 完善标准,政务服务上台阶 标准管理更规范。编制以“3+1”(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3个分体系,1个岗位工作标准补充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标准体系》,制定《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目录》《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业务指导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2012年,被国家标准委确立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今年顺利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 业务办理更阳光。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窗口授权到位、厅内审批到位;实行“一审一核”、两岗审批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审批、一章审批制,实行企业注册登记“一证一码”制,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限、提高事项现场办结率,真正实现一窗对外、一章审批、一口收费、一网贯通、一条龙服务。按照“四个一律”“依法有据”“全面清理”“科学规范”原则,积极衔接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无遗漏、零差错”,全面清理各种“奇葩”证明材料,使行政改革效果落到实处,政务服务效能得以凸显。 对接企业解难题。选取全市规模大、成长性好、影响大的41家企业及市领导分包和重点推进的***个项目,以“不给企业添乱、不给企业增加负担”为原则,深入生产一线,与企业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服务,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截至目前,共走访171家企业(含项目),收集企业遇到困难矛盾177个,解决困难矛盾96个,征集意见建议68条。 中介超市更便企。制定中介超市筹建方案和管理制度,综合分析我市审批事项所涉中介的办件量及中介机构市场开放的程度、数量、性质等因素,明确涉及环保局、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20类中介服务事项和涉及便民服务收费7类事项,采取网上进驻和实体进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统一服务标准、公开收费金额,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从而提高审批部门工作效率,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一心为民,代办服务暖人心 升级代办场所。推进乡镇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建立通透式办事大厅,采取柜台式服务,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评价器等设施;设有便民服务区或等候区,配有老花镜、签字笔、标准样表、办事须知、便民卡等便民物品。采取上墙公开、电子屏显示、印制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多种方式,对代办事项、办理时限、办理状况及办理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为办事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服务。 规范代办标准。制定《保定市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规范》,被评为省地方标准。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办指导规范》,全面实施三大类235项代办事项,明确“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代办服务、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台账登记等形成长效机制。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证照登记、城乡低保、计生服务、土地流转、合作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农业技术推广以及信访代理服务等特色代办。截至目前,全市为民代办事项61.2万余件。 星级定级管理。根据县(市、区)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代办服务工作争星晋级目标,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按“五星”“四星”“三星”和“不带星”四类划分,实行星级动态管理,每年确定星级一次,做到能上能下。目前,全市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实现“五星”标准的乡镇、村达到20%,“四星”标准的达到30%,“三星”标准的达到30%。 创新服务方式。推行网上代办,加强信息公开,全市统一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办理代办事项,实现市、县、乡、村网上代办互联互通、快捷高效。根据群众需要,通过群众工作站、农村集市等方式,开展代办事项集中受理;建立村“干部驻室、听群众说事”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形成了“晚上听事、白天办事”的新常态;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群体,实行***代办入户办理,开通电话预约代办,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点单式代办,下乡大篷车,精心打造“一乡村一特色”“一乡村一品牌”,代办服务贴近群众需要;设立“便民家政服务室”,购置管钳、电钻、伸缩梯、钢锯、修树剪等家用工具器械,为群众提供无偿借用服务。 两不见面,项目代办结硕果 建立代办制度。立足降低行政成本、减少权力寻租、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实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核心是“两不见面”,即重点项目从确定投资到落地投产运营,由政府指定代办员全程负责协调服务,确保项目方在行政审批、收费环节不与部门见面。制定出台《重大投资项目全程***服务办法》《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重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办法(试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指导手册》等制度,分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四个阶段实施代办服务,对项目单位实行“保姆式”全程代办服务。 规范工作流程。立足重点项目早签约、早落地,前期抓洽谈全力引进项目,代办员全程参加项目初审联席会议,对项目集中会诊、风险评估、系统论证,项目确立后进入全程代理工作流程。中期抓服务力促开工,在审批环节,由代办员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项目开工建设所需要的核准备案、规划环评、土地组卷报批、工程报建实施等各项手续;在征迁占环节,代办员协调乡村征求群众意见,县政府与项目方充分协商,制定征迁占工作方案,由乡村及相关部门做好征迁占及清场工作。后期抓督办落实政策,项目投产后,由代办员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回访,进行综合评价,兑现优惠政策。 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一站式”交办机制,由项目办或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明确1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确定1个对口责任单位,选调1名科级干部全程代办,项目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对接联络,集中交办,联合办公,定点办理,限时办结,杜绝“体外循环”;实现“一单式”收费机制,将行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提前向项目方一单式告知,由代办员协助项目方一次性办理缴费手续;实行县级领导全程负责机制,每个重点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全程负责项目初审、各类手续办理、征迁占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目前全市代办项目426件,阶段性代办办结事项114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