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调研工作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4月8日至9日,市司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成立调研组,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应邀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平度市云山丈岭井群、黄同水库、棘洪滩水库和崂山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听取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质、供取水量、水位等基本信息的介绍,实地了解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划定范围及界标,了解了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保护设施、视频监控设施、交通穿越应急设施、警示牌宣传牌等设施建设情况,并与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水库管理人员等进行了交流,深入了解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
立法座谈会上,调研组深入了解各有关部门对《条例》的修改建议意见,并就《条例》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禁止行为、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置等问题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了部分种植户参加座谈会,就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的处理等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其对《条例》拟确定制度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座谈交流,真正做到听民意汇民智,了解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期待要求,既确保《条例》的修订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充分结合人民群众真实需要,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青岛特色。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总结梳理调研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条例》,通过征求政府立法联系点和政协意见、组织部门座谈会、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为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