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与调解双融双促聚焦民声加速推进行政复议规范执法建设
为及时做好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监督与纠正,高效运行行政争议协调解决机制,聚焦民声,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纠错与调解双融双促作用,着力精准纠错和调解和解全贯通,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敢于亮剑,做到精准及时有效纠错。积极做好各类执法领域法律法规普宣和行政复议以案释法工作,多渠道丰富和提升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执法规范服务为民。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执法案件,督促执法部门主动自我纠错,推动行政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有效节省行政资源,缩短纠错时间,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在督促自我纠错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监督纠错,及时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对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类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不定期对履行情况开展摸底,督促全面有效及时执行复议决定。2020年,行政复议处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78件,其中,通过自我纠错达成和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109件,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决定的案件241件,直接纠错率27.4%,综合纠错率39.9%。
二是善于协调,做好调解和解全程贯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高效运行行政争议全过程调解和解机制,充分发挥复议机关、执法部门、实训律师、调解员等群体合力,在立案、受理、审理、调查、听证等各个环节动态开展调解和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复议决定作出以前,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0年,通过调解和解手段引导当事人撤案的案件共100余件。
三是勤于梳理,做强类案执法规范指导。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执法风险点或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堵点难点,及时分类梳理有关专项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力争快速完成并印发行政执法规范指导手册和纠错案件白皮书,督促执法部门更加注重执法质量和执法温度,将合法合理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有效降低错案率,提升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和接受度,合力推进民生柔性执法建设。
下一步,行政复议工作将结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制度,激发纠错和调解双融双促机制活力,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指导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履行,聚焦民声,多举措聚力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智慧化复议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职能的更高期待,助力平安青岛和法治青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