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司法局夯实三项举措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年初以来,蛟河市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突出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力求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准、精细、精良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突出公共法律服务核心平台搭建,着力在服务群众上有所作为。
完善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7个乡镇(街道)、270个村(社区)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司法行政一站式”服务。开通运行“蛟河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12348法律咨询平台”,在蛟河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都有2名以上专职律师值班,真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截至6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1件,解答咨询153件。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做实以司法所为主导的“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建设,整合综治、信访、公安等基层维稳力量,实现司法所在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流程的前置流程作用。发挥村“三委”作用,调动村级调委会组织力量,充实调委会人员,夯实“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专项排查、台账管理和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了”的工作目标。完善“蛟河市多元化调节”信息平台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评估,及时作出舆情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1-6月份,全市各调解调委会共受理各类重点矛盾纠纷292起,调处成功286起,调处成功率为98%。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路径,营造乡村治理法治氛围。
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创新乡村普法模式,在“法律赶大集”、律师下乡“说法”、法律宣讲咨询服务、编印《蛟河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一本通》和“12348”普法宣传车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借助“吉林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作用,向农村“三委”成员和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停耕还林和“河长制”等相关的法律知识50余次。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驻村法律服务活动,目前17名法律顾问已与270个村(社区)签约,并严格落实“双线联络、有案必助”工作模式,切实履行好法律顾问职能。2018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44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21余件,提供辩护代理34件,办理法律援助13件,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31条,切实增强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