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组对我市立法申请进行考核评估
7月8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志毅带领考核评估组一行到我市,依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实施办法》,对我市获得立法权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立法需求和立法能力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据了解,《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依法确定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请示》已经7月2日省委常委会批准,确定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为廊坊市、保定市、邢台市、秦皇岛市。为确保赋权工作积极稳妥开展,省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工作小组,对四市进行考核评估。 刘志毅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做到了领导重视、谋划超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整体水平很高,希望保定更加重视,把立法工作推动得更加扎实。 在座谈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说,依法赋予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对于推动保定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为法治保定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巡视员王欣陪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