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开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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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2015年我市“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从4月2日起开始进行。 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市内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以上简称“四侨”考生)参加普通中考、高考以及成人高考的,给予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要求,市政府外侨办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受理“四侨”考生身份认证,初审并统一报送省外办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市外侨办分别给考生出具《“四侨”考生身份证明》。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验相关证明或未进行公示的,录取时不予照顾。 我市“四侨”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可登陆www.bdfao.gov.cn进行查询)到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处办理身份认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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