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永吉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治欠保文三年行动计划 (2017-019) 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0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 〕53号)要求,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针对永吉县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季节特点,永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截止目前,永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93户,先后四次巡查县城及各乡镇建筑工地,检查工地50多次。2017年10月9日开始,按照《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7〕20号)文件要求,永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全县在建的工地进行了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17年永吉县建设项目共18处,其中4处是跨年工程,于2017年6月份完工,共涉及农民工总人数730人。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处,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迄今为止,永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受理农民工案件21起,涉及劳动者252人,涉及金额约453万元。其中农民工欠薪案件立案5件,在公安机关及政府其它部门配合下,欠薪案件全部结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中,永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全县在建建设项目14处共进行了18次检查。全部做了台帐,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下一步,永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进一步排查劳动用工密集的超市、机械加工等行业,在继续跟进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用工密集的行业,如超市、机械加工等企业进行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工维权意识。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继续推进在建筑工地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对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对用人单位发放《用工须知》,结合日常监察工作,对企业和农民工宣传讲解劳动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通过政策宣传和案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