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大幅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筹资标准提高。2013年全县统一人均筹资标准由不低于每人每年2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个人筹资每人每年6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80元,提高50元;2013年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缴纳工作已完成,共有45.57万多人参险,筹资1.55亿元,同比增长15%。 二是年度住院补偿比例大幅提高。一般疾病由乡级80%、县级70%、市级60%、省级55%、省外三级及以上45%分别提高到乡级85%、县级75%、市级65%、省级60%、县外三级及以上50%的比例进行补偿。住院及特殊病门诊补偿封顶额从去年的每人最高7万元提至最高9万元,增长14.28%。 三是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大幅度扩大。重大疾病病种报销比例可达80%及以上,病种从最初的5种扩展至目前15种。 四是实行母婴共享补偿。对于出生时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新生婴儿,出生当年患病的,凭相关证件,与参合母亲执行统一补偿标准,其补偿费用纳入母亲当年门诊或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一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