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研究通过青岛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疫情发生以来,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活禽交易场所是禽流感等禽类病原的集中地,禽类来源复杂,各种禽类病原易交叉感染,家禽中检出的禽流感病毒大多发生在交易环节。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提出的限制活禽交易和宰杀、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的要求,全面规范活禽交易,保护公众健康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经过前期大量的调研、论证,充分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青岛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并征求了区(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修改完善,8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近日发布实施。《办法(草案)》重点规范可食用的活禽,包括鸡、鸭、鹅以及人工合法养殖的其他禽类。结合本地实际,从交易管控、监管措施、疫情监测和控制等方面,落实活禽交易定期防疫制度,推进活禽经营市场改造和冷鲜禽供应体系建设,引导市民消费观念从传统活禽向冷鲜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