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19〕67号)要求,2月18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保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保政函〔2020〕5号),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李俊岭为组长,市统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4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保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保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此次普查,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把握我市在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卫生健康状况等方面趋势性变化特征,为完善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新时代保定发展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要求,成立保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保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强调,一是强化普查宣传。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积级参与、依法配合,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三是创新普查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数据的采信处理效能。四是坚持依法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人口,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五是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建全普查数据追溯和问责机制,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管控,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六是做好总结和开发。全面总结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制定开发方案,用专业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