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联动机制
近日,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行政非诉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鲁司〔2020〕13号)、《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意见》(青厅字〔2019〕95号)文件要求,构建完善行政非诉执行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行权的规范高效合法运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行为的最终封闭点,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障行政决定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对于深化市场化、法治化改革,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通过作出行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方式履行职责,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进行受理、审查、裁定、组织实施等方式履行职责,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履行行政非诉执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职。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建立重要事项及案件协调机制、建立行政非诉执行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建立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机制以及建立交流、调研、协调机制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下一步各有关单位将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机构、人员、项目经费等必要保障,确保联动机制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