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新办法核待工作启动实施首批补发已到位
近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按照新办法核定正式待遇工作已启动实施,首批补发已到位。
据市社保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处长赵志彬介绍,全面使用新办法计发退休待遇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真正落地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改革的核心和难点。自改革实施以来,我市一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按一定标准预发养老金,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口中的“临时待遇”。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始信息采集,2018年启动准备期业务经办,201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面实施社保发放。今年在省社保局统一部署下,开展了改革后退休人员按新办法核待工作。
赵志彬说,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市社保局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要求,从经办系统中筛选出首批新办法核待的退休人员。这部分人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2014年10月(含10月)后退休且领取“临时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单位完成准备期业务经办,已结转入正式期;三是单位已将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记账利息和单位做实资金归集完成;四是退休人员临时待遇已移交社保发放。目前,市社保局机关事业保险处已完成200多人的新办法待遇核定工作,将其与退休人员历年领待总金额进行对比后,进行相应的补发和扣减。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知情权,通过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逐一联系到退休人员,面对面核对正式待遇核定内容,经本人确认无误签字后再进入到发放阶段。7月中旬,市直部门第一批正式待遇补发金额已直接发放到退休人员***中。
市社保局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改革以来6000余名已退休人员正式待遇核定工作,使已退休人员尽早享受到改革红利。市社保局提醒,各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要密切关注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和业务经办进度安排,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告知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进展情况。个别未完成准备期业务的单位或没有纳入社保发放的单位也请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以免影响改革后退休人员新办法核待工作。
市社保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依据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批的“退休审批表”上各项数据信息,做好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工作,切实落实好执行好国家改革政策,维护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