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实施意见力求务实管用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交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增强办理效果,促进联络工作有效开展,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坚持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点、难点工作,利用微信、短信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法院工作。坚持定向结对联络,明确定向联络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组织的视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审判案件,坚持对关注案件多、提出意见多、反映问题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及时为人大代表订阅有关报刊杂志,运用院长信箱、留言、民意沟通信箱、微博、手机报等平台做好沟通工作,拓展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渠道。 《意见》还对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来信等事宜进行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