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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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即日起,我市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这标志着市场主体可以更便捷地进入市场,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也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文件。 这31个项目包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煤炭开采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涉及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全市投资办照者可登录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bdgsj.gov.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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