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应急管理局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为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吉林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龙潭区应急管理局于7月10日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龙潭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延军主持会议,龙潭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龙潭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郭俊义对方案进行了解读:深入分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通过三年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断改进。尾矿库数量原则上不新增,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尾矿库。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着力提升龙潭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整治行动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年6月);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1月);第三阶段集中攻坚(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
会议要求,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一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二要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三要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四要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企业要定期报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加强监管执法,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开展示范引导,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严格督促落实,推动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确保龙潭区安全生产良好态势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