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元,同比增加278元,增长12.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其中,24个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均超过10%,9个贫困县(涞水、阜平、唐县、涞源、望都、易县、曲阳、顺平、博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超14%,且位列全市前十名。 调查显示,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9个百分点。 据分析,我市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农民工务工环境持续优化,国家连续出台增加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鼓励和扶植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心和热情回升,务工人数不断增加。一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5.7亿元,位列全省第二;冬小麦生产形势良好,蔬菜产量平稳增长,农产品价格上涨,推动了农民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