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检务公开的旗帜——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
作为检务公开的发源地,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在继承传统中融入时代特色,扛起检务公开的旗帜。近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就检务公开推进工作接受本报专访。 问:众所周知,“检务公开”的工作发源地在我市,请您先介绍一下当年检务公开的做法是如何发起并推向全省、全国检察系统的? 答:1998年6月,市南市区检察院最早提出并率先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当时是全国检察系统的首创。之所以提出检务公开,是基于1998年的执法检查和政法部门开展的教育整顿活动。南市区检察院认识到没有受到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检察队伍要防止自身腐败,必须围绕检察权的行使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当年6月初,南市区检察院正式向社会提出“检务十公开”,明确了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这一创新工作随即得到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相继召开现场会向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经验。 1998年9月24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专程到南市区检察院视察“检务公开”工作。他表示,实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公正司法的有益尝试,是检察改革和检察机关建设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其意义远远超出了这种做法本身。 问: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委就包括检务公开在内的司法公开工作,再次做出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的重要部署。您认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是基于怎样的背景考量? 答:为保障人民群众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2013年12月,省检察院童建明检察长在市检察院视察工作时指出,“保定是检务公开的发源地,保定市检察院要把检务公开工作发扬光大,重新扛起检务公开的旗帜。”他明确要求,保定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扩展检务公开机制,从内容到手段方式进行新的探索,更好地推动检务公开”。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而检务公开正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佳载体”。 问:综合近些年的检务公开进展情况,请谈谈当前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有哪些? 答:检务公开工作一直是保定市检察院检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结合当今信息科技时代发展特点,我市的检务公开工作思路又有了重大突破。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倒排工期,加压作战。成立了“深化检务公开委员会”和“深化检务公开办公室”,制定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筹备方案》、全市检务公开目录和检务公开台账,确立了传统公开途径、新闻媒体途径、数字信息途径、单位窗口公开途径、社会监督途径相结合的推进检务公开模式。从静态公开到动态公开,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开模式,力图将公开不留死角,全方位、立体化实现。 问:检务公开推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安排部署,将会朝着哪些方面去努力? 答:我市推进检务公开的准备工作截止到今年的8月底,自9月1日起将在市院和各县(市)、区院同时启动整体推进,同时注重培植榜样以点带面。年内我们将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第一时间同步发布检察信息和重大事项。2.成立“新媒体中心”,专门负责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和涉检网络舆情监管、检察信息发布、网络普法、检民互等内容。3.建立“综合信息查询平台”,融微信、网页、电话、自助短信、窗口于一体,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微信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手机网站查询、网络查询、电子触摸屏查询和窗口查询等方式查询案件信息,详细了解案件办理情况。4.实现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在门户网站下设立“检察法律文书网”作为二级网站,市院和各基层院均以此网站作为公布法律文书的平台,由市院统一管理。5.在市院和县、区院分别建立专门的刑事检察办案区,办案区包括候审室、审讯室、谈话室(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室)、温馨谈话室(未成年人谈话室)、律师阅卷室、律师接待室等。6.建议有条件的县、区院设立“不起诉宣告厅”,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时,在不起诉宣告厅正式宣告,由被不起诉人、被侵害人、侦查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当场听取当事人和相关代表的意见,最大限度地保证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