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污染源普查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自2017年起,吉林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严格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方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准发力、务实高效,扎实推进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
吉林市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四个阶段,并全程贯穿宣传工作、培训工作和质量保证工作。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各级普查小组分工负责的普查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和组织领导确保了从普查员选聘、管理、污染源清查、表格派发和回收、***入户普查、表格数据录入和上报、数据审核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清查期间,分区分片,入户走访清查,清查过程中,按照地域原则进行分组。入户方式采取走访清查即一户一户***填表,按照乡镇进行分组,对乡镇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清查对象进行逐一登门核对,并按照要求填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清查表。最终确定纳入普查清查4206个,新增750个,纳入普查4596个,确定生活源锅炉415个,入河排污口14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5个。市普查办开发清查数据库软件,采用终端填报、审核的方式,减少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并有效保障清查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用软件完成汇总表的填报与统计,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普查期间,市普查办共计开展培训20次,培训人员2205人次。培训内容涉及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讲解,各类普查表格指标解释,手持终端使用和数据填报录入方法,普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要求,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档案工作、保密与安全工作及宣传工作等。
全面普查期间,面对普查企业数量大,普查源类型多、杂,市普查办早谋划、细部署,真抓实干,指导各县(市)区普查办先后完成了入户调查、信息采集、数据入网合库、污染物产排放量核算、数据汇总审核、水平活动情况对比、质量核查评估、数据结果核定上报、档案规范整理、普查验收等重点工作。为确保吉林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市普查办组织各地区污普办进行多次互检、集中式审核,通过查阅入户调查记录、普查表、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检测记录以及其他相关原始资料,核对报表填报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及准确性。最终圆满完成了9544家普查单位的普查表格填写、审核及数据录入、输入上报等各项普查工作任务。
通过普查,不仅可以掌握到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到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更可以利用普查数据去进行大数据分析,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引导生态环境管理逐渐向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指导,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