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集中整治僵尸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中,把 “僵尸车”作为治理重点,加大对道路的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占用道路停放的“僵尸车”,对经警告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驶离的车辆,公安交警会将车辆拖离现场。自8月11日起至18日,市公安交警共拖走“僵尸车”及长期违停车辆、经警告拒不驶离的车辆12辆。 行动中,市公安交警接到多名市民举报,在长城北大街东湖印象小区和PARK湾小区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经常会有机动车违法停车,影响市民通行。8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交警五大队民警来到长城北大街东湖印象小区一侧的非机动车道前,发现两辆黑色无牌轿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据民警介绍,在巡逻执勤过程中,曾多次见到这两辆汽车长期违法占道停车,但由于车辆未悬挂牌照且大架号被故意遮挡,民警始终无法联系上车主,于是决定将两辆违停汽车拖离现场。在执法过程中,其中一辆黑色轿车属于自动挡汽车,为了避免拖车过程中对黑色汽车造成损伤,民警特意调来吊车,将该车吊至清障车上。 在瑞安路上,一辆“鲁S”牌照的黑色轿车,停放在秀兰尚城小区北门对面的道路上,横压人行横道线,左侧前车窗贴着交警要求其限期驶离的告知单,左前车轮也已经瘪了。据执勤民警介绍,该车已在此处停放了超过2个月,前段时间民警在车上贴了告知单,但始终无人将该车驶离。民警试图通过车牌号寻找车主,却发现该车已经超期未检验,且车主一直联系不上,为规范交通秩序、防止拥堵,执勤民警动用吊车,将该车拖离现场。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整治“僵尸车”过程中,警方会先与车主联系,责令其限期内将车辆移走,若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或车主未按期将车辆移走,警方将依法拖走违规车辆。广大市民也可通过“122”举报电话,举报“僵尸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