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海关通关改革惠及60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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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5月1日起,保定海关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企业范围。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且申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以上(含B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均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 这项改革将惠及我市61家A类以上企业。此前,“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仅适用我市5家AA类企业。 据介绍,“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即进出口企业可向属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后直接去口岸提货。该模式自2013年11月1日推行以来,发挥了简化作业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作用。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后,我市61家外贸进出口企业不必再往返于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之间办理通关手续,大幅节省了人力、时间和经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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