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一对一警示约谈会议(吉林经开区)召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和相关管理规定,3月29日,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一对一警示约谈会议(吉林经开区)在经开区管委会召开。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刘庆利出席会议,通过“约谈+警示+承诺”方式,重点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抓好重大危险源风险防控方面进行个性化约谈和警示教育。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锡红、三级调研员吕奉军参加会议。
图为警示约谈会议现场
张辉强调,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规范标准的岗位操作规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问题上,要充分认识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即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与此同时,企业要着力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做到常态化管控,及时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图为警示约谈会议现场
会上,刘庆利结合《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详细解读了企业主体责任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管理、作业现场管理等十余个方面的相关内容和落实要求,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
会议针对不同重大危险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下发了《重大危险源警示教育手册》,并签订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书,做到“一企一册”、“一企一谈”、“一企一承诺”。
图为警示约谈会议现场
当天的约谈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约谈;第二批对吉林省九新实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等5户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约谈。
经开区14户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参加会议。经开区持证企业和精细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列席会议。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