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体政法干警向高振国同志学习
高振国,男,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涞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永阳刑警中队中队长,一级警司。2013年9月3日下午1时30分,高振国同志在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回到办公室后,因劳累过度倒在工作岗位上,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4时30分光荣牺牲。 高振国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他总是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及时侦破案件,将犯罪分子抓获归案。他参加公安工作11年,一直扎根基层,特别是2011年担任基层刑警中队负责人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7名。他对工作极端负责、兢兢业业,事争一流,在基层刑警中队案件多、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他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常年加班加点,带领干警昼夜奋战,时时处处作出表率。在他的带领下,永阳刑警中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前列。他勇于担当,不畏艰险,不论是侦查破案还是抓捕逃犯,他都第一个赶到现场,外出办案总是把困难留给自己,把安全让给战友,在战友心目中树立了很高的威望。他淡泊名利,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对待需要帮助的群众如同亲人,满腔热情地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办实事、好事,得到他帮助的群众数不胜数,赢得了群众高度赞誉。 高振国同志牺牲后,市委书记聂瑞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海林相继作出批示,要求政法系统广大干警向英雄学习,并向高振国同志致以崇高敬意。他的家乡父老为他举行了追悼大会。 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系统要迅速掀起向高振国同志学习的活动热潮,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采取各种有效的活动载体,教育和激励广大干警以高振国同志为榜样,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投身“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着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保定市委政法委 201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