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至24周岁男青年须兵役登记
5月28日,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获悉,根据我省《关于做好2013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从今年开始,户口在我市及在驻保高校就读的男青年须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截至时间为6月20日,6月30日前兵役机关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人员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 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的18至21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的18至23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已登记的须核验注册。 登记程序包括参加登记、初审初检、确定应征公民、选定预征对象。登记地点为适龄青年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普通高等学校、中专技校、普通高中兵役登记站(点),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兵役登记点。 其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其他适龄青年须在其户籍地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登记,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也可以电话或书信形式登记。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进行登记,并告知原户籍地兵役登记站(点);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参加网上预征登记和到站登记。 今年我省实行普遍性兵役登记,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将对新入校学生和毕业班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核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对新招录(聘)人员和在册员工进行兵役登记核查,各级人社部门为公民办理劳务输出、银行系统为公民办理贷款时,也将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