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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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市委政法委日前出台《建立健全学习考试制度,促进学习型政法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学习考试制度作为与保定政法学堂并行的督学手段,列入队伍建设的重要议程,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据介绍,该制度旨在通过运用考试的方式方法,不定期对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其加强自学和参加各种培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进而影响和带动全体政法干警形成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 考试对象为市、县(市、区)委政法委、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审判员、检察员,机关中层正、副职,庭、所、队负责人。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法规、执法办案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市委政法委专门建立考试档案,将考试成绩作为衡量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标准之一,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作为所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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