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
为贯彻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群众最为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市依托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市即将进入旅游旺季的现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7月底,将为旅游旺季期间营造全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行动以餐饮领域为重点,结合辖区实际和消费投诉热点延伸至旅游、购物领域。行动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消费欺诈、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岛城良好形象。
此次行动将重点查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标价或标价不实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斤少两等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曝光制度。有关失信主体将被依法依规列入全市信用“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我市将依托联合奖惩自动化系统,对有关失信主体在评先评优、享受政府性资金支持、招标投标、资质申请等方面予以限制,充分发挥信用的约束作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格局,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