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四经普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近日,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正式启动。按照《青岛市“四经普”数据质量检查方案》的部署,市经普办根据地域分布,设置6个区市检查组,各组分别由市统计局局领导带队。
为了做好本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市经普办对各检查组及全体检查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数据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带队领导要全程参与,精心组织,人员到位,确保数据检查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开展;二是要依法检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遵守经济普查工作纪律要求,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三是要客观严谨,检查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第四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准确理解和掌握主要普查指标的口径范围、资料来源,真正做到标准统一、要求明确;四是要及时整改,各检查组须按《检查方案》要求及时向市经普办报送数据检查报告,说明数据质量检查情况和汇总结果,判定检查对象普查数据质量,整理普查登记中影响数据质量的主要问题,分析形成差错的原因,制定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措施,及时向被检区市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迅速整改。
检查工作将历时八天。检查组成员由市局领导,经过专门统一培训的市经普办及市统计局各有关处室(中心)、区市经普办及有关科室业务人员,共计百余人组成。